不能亲自上阵厮杀的日子,过得平淡如水。
每每看着远方的烟尘,陈默总是忍不住微微慨叹。
窗外是明灿灿的天空,远处的训练场上扬起了薄薄的尘土,战士们正喊着号子跑过操场,脚步声整齐划一,敲出了有节奏的鼓点。
这又让陈默想起了当年自己从溪月到绿松再到云雾的跑路时光。
「当年在水晶平原那段颠沛流离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记忆。」
或许是功成名就之後,人就喜欢发出这种奇奇怪怪的感慨,陈默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怀念,和一线回不去的遗憾。
当然,偶尔也会想起,某些狼狈的时刻。
比如,一个马尾乱甩的小姑娘,一手拎着自己,另一手夹着摩托车,两条小腿在原野上一路狂奔,甚至倒腾出了依稀的残影。
不行,这个画面得略过。
对,那是一段相依为命,艰难逃亡,充满了刺激的激情岁月,想起来就会情不自禁地分泌肾上腺素。
还有多巴胺。
陈默温柔地转向流霜。
自家夫人坐在窗台上,怀里抱着那个「火苗」,小东西四仰八叉的躺在流霜怀里,枝条把流霜的胳膊抱的紧紧的,叶片深处发出一阵阵轻微的呼噜呼噜的声音。
一棵树,学会了猫咪的呼噜,就——————不要脸!
尽管怀里抱着孩子,但流霜自己看起来还像是个孩子。
她的身形纤细,面庞依旧稚嫩,头发用一根简单的皮绳束在脑後,几缕碎发垂落在耳侧,在窗外透进来的光线下泛着柔和的光。
陈默忍不住开口问了一句:「你觉得呢?」
流霜抿了抿嘴唇,擡起眼睛看了陈默一眼,那双眼睛里倒映着琥珀色的微光。
犹豫了一会,流霜开口说道:「我觉得现在的日子就挺好,我不想回到以前。」
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你喜欢,也可以!」
陈默觉得自己的心跳陡然加快了一倍。
流霜总是这样,用最感性的大脑,做最理性的选择。
但是面对自己,又总是毫不犹豫地把直觉抛诸脑後。
看着小姑娘亮晶晶的眼睛,陈默忽然觉得,自己在瀚海打拼的一切,或许都该算是东夏历史中一份沉甸甸的收获。
而只有面前的这个女孩,才是自己最大的收获。
「对!」
「现在就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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