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上的幻影,当所有人都开始记起,我就该消失了。
我回到后院,坐在那块埋着骨灰的土地上。泥土里传来微弱的心跳声,那是张泊宁真正的归宿。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它已经透明得像琉璃,月光毫无阻碍地穿透过去,照在泥土上。
“你走吧。”
我听见自己对自己说。
既然正主回来了,我又何必赖着不走?这五年,我已经偷来了太多本不该属于我的时光。我用这具假皮囊,替他拥抱了她,替他温暖了她,替他……说了那句“不等了”。
其实那句话,是他想了一百年才敢想的。我不过是借了我的嘴,把他的心声喊出来而已。
我盘膝坐下,感受着身体一寸寸化为光点。这个过程并不痛苦,反而有一种解脱的轻松。就像背负了千斤重担,终于可以卸下了。
在彻底消失前的最后一刻,我回过头,看了二楼卧室的窗户一眼。
灯还亮着。她在看书。
真好。她还活着,还亮着灯,还在等我——虽然她等的从来不是我。
我扯了扯嘴角,想笑一下,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面部肌肉去完成这个动作了。
那就这样吧。
我把这五年的记忆,打包,压缩,像埋一颗种子一样,埋进这泥土里。里面有她煮糊的粥,有她剪坏的花,有她靠在我肩头流过的泪,也有我每一次想触碰她却缩回手的遗憾。
这些记忆,我会带走一部分,减轻她的负担;留下一部分,混在张泊宁的骨灰里,让他知道,在他离开的日子里,她过得并不算太糟。
风大了。
我的视线开始模糊。最后看到的,是那片白色的雏菊。它们在风中摇晃,像是在对我挥手告别。
再见了,沈念。
再见了,这个我用尽所有力气,却只换来惊鸿一瞥的人间。
我不叫陆时宴。
我是张泊宁死前呼出的一口热气,是他在泥泞里挣扎时看见的一点幻光,是他在百年孤寂中,用来欺骗自己“我曾被爱过”的一个……美丽的谎言。
但我无悔。
因为在这场漫长的残响里,我曾是那个离她最近的人。
哪怕只有五年。
哪怕,只是虚影。
……
……
……
“啪。”
意识断绝的瞬间,二楼窗台上的那枝雏菊,最外层的一片花瓣,毫无征兆地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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