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海滩上喝酒。」
「什麽意思?」这次轮到源稚生听不懂了。
「人生里最值得回忆的旅行就是和某个来你窗下喊你的神经病一起跳上加满油的车,挥舞着地图冲向夜幕的旅行啊!连目的地在哪个方向都没弄明白,只是想跑得越远越好。」恺撒挑起眉毛,「世界上不该有任何牢笼能困住一个真正的男人,只有一样例外,那就是你喜欢的姑娘。」
「你有喜欢的姑娘了麽?」。
「准确地说,是未婚妻!」恺撒望着外面的滂沱大雨,「我爱上她的那个晚上也在下雨,她像个小疯子那样开着敞篷车围绕着宿舍楼转圈,大声喊说『我要去芝加哥我要去芝加哥,有人愿意跟我一起去芝加哥麽』?那时候她还是个一年级的新生,整栋宿舍楼上每一扇窗都打了,所有高年级的男生都低头看着她,我敢打赌所有人都在那一刻爱过她。她打开了敞篷,头发被雨淋得湿透,裙子黏在身上线条那麽美好,眼睛那麽亮。」
「你被打动了?」源稚生问。
「那还用问?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抽出沙漠之鹰,一边对空鸣枪一边从三层楼上跳了下去!」
「我可以理解你从三楼直接跳下去是为了抢时间,可你双枪齐射是为什麽?」
「吓唬一下其他的神经病,免得他们抢先。」恺撒挠挠头,「不过我刚刚跳上她的车就被几十支枪指住了,是校工部那些家夥,他们说除了自由一日外不能在校园中动用枪械。然後我俩就湿漉漉地被带到风纪委员会去接受曼施坦因教授的训话……如果你真的不想呆在这个城市当黑道老大,就该不管三七二十一离开,想一想也许正有一个女孩在那架航班上等你,如果你不去的话她的邻座就会被一个秃头的咸湿佬占了,你现在冲过去,就可以用枪指着咸湿佬的眉心叫他把位子让给你,跟你喜欢的姑娘飞往法国的天体海滩!棒极了对不对?」
「棒极了。」源稚生举杯,「大家为棒极了的想法喝一杯。」
四个人都喝乾了杯中的酒。确实是个值得为之乾杯的想法,恺撒就是这样,平时还有些矜持,喝了酒之後浑身就全是澎湃的正能量,即使从他嘴里说出少年啊我们就是要向着太阳奔跑这样的傻逼台词,也会没来由地动人心魄。连路明非也有些感动,想像那一刻倾盆暴雨中恺撒双手持沙漠之鹰连射从三楼窗口一跃而下,以王者姿态宣布自己要占据诺诺的副驾驶座,枪火映照之下这家夥必然是帅气爆表,大概连诺诺那种女孩也无法拒绝。路明非很希望自己是那一幕的主角,晨星般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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