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涩,不自然,但真实。
*
从那天起,陆时宴和沈念成了无名公墓的“守夜人“。
不是正式的职位。公墓管理处甚至不知道他们住在那里。他们只是在B区17排4号的旁边搭了一个简易的棚屋——防水布和竹竿搭的,能遮风挡雨就行。白天出去买吃的,晚上回来守着墓碑。
沈念在公墓门口摆了一个小摊,卖花。不是鲜花,是纸花。她用彩纸折成各种形状——菊花、百合、玫瑰、雏菊。五块钱一朵,十块钱三朵。生意不好不坏,够他们吃饭。
陆时宴在附近的村子里找了一份零工——帮人修水管、刷墙、搬东西。他干活很认真,从不偷懒,工钱也不高,村里人都喜欢找他。
晚上收工回来,他会在墓碑前坐一会儿。有时候沈念陪他,有时候不陪。不陪的时候她就在棚屋里看书——她从档案馆借了一堆书回来,什么类型的都有,堆在角落里像一座小山。
日子过得平淡得像白开水。
但陆时宴觉得很充实。
不是那种“在做大事“的充实,而是一种更基本的、更踏实的、像呼吸一样自然的充实。他每天早上醒来,看到沈念还在身边,听到鸟在树上叫,闻到风里的草木味,就知道——今天又是值得过的一天。
他开始理解张泊宁了。
不是通过记忆,不是通过梦境,而是通过自己的生活。他终于明白了那个少年为什么愿意牺牲一切——不是因为伟大,不是因为高尚,不是因为任何宏大的理由。
而是因为——当你真正爱一个人的时候,“让她平安“就不再是一个选择,而是一个本能。就像你不会选择在溺水时呼吸一样——你只是会呼吸。你不会选择保护她——你只是会保护她。
张泊宁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爱一个人爱到骨子里的普通人。
而他陆时宴——
他也不是什么特殊的人。他只是一个恰好继承了那个普通人一部分记忆和命格的倒霉蛋。他做了和张泊宁一样的选择,不是因为他是张泊宁,而是因为——他和张泊宁爱上了同一个人。
不是同一个人。是同一种人。
那种会在雨夜里守着一盏灯、会在墓碑前点一根蜡烛、会在你最绝望的时候握住你的手说“我来了“的人。
那种人值得你用一切去守护。
哪怕命格。哪怕轮回。哪怕被全世界遗忘。
*
立冬那天,下了一场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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