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说话。
他姓邵,五十来岁,面前堆着半人高的纸。
从开庭到现在,他只抬过一次头。
审判长问他:
“管理人什么意见。”
邵抬起头。
“债务人财产清单里,”他说,“WH-01 已经列入。账面价值四万一千元。”
“权属呢。”
邵说:
“权属以登记和合同为准。”他说,“我们按账面接管。”
方牧转过头。
“邵先生。”他说。
邵看着他。
“账面价值,”方牧说,“不等于权属。”
邵说:
“我知道。”他说,“但我们只管账面。”
他把两只手放在那堆纸上。
“权属有争议,”他说,“由法庭定。”
方牧没有坐下。
“审判长。”他说,“我补充一点,关于买受人。”
他翻开那一页。
“上海沪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他说,“成立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他抬起头。
“处置清单的日期,是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法庭里没有人说话。
方牧说:
“十八天。”
他把纸放下。
“一家公司成立十八天以后,”他说,“买走了一台两千六百三十一万的设备。”
他停了一下。
“花了四万一千块。”
陈慎之站起来。
“审判长。”
“你说。”
“我方不否认沪东机电的成立时间。”陈慎之说,“新设主体承接资产,是常见的交易安排。”
“常见。”方牧说。
“常见。”陈慎之说。
“那它付钱了吗。”方牧说。
陈慎之翻了一页本子。
“该笔款项,”他说,“已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结清。”
“凭证。”方牧说。
陈慎之合上本子。
“我方请求,”他说,“就该问题另行举证。”
十一点四十,休庭。
何斌从最后一排站起来。
他的腿麻了。
他一边揉腿,一边往门口走。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停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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