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友德)
冯友德第一次知道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是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春天。
那天他跟着父亲去赴一场宴席,席上有个唱曲的伶人,二十来岁,生得清秀,穿着一件月白色的长衫,手里抱着一把琵琶。
伶人唱了一曲《西厢记》里的“长亭送别”,声音不高不低,唱到“碧云天,黄花地”那一句时,冯友德手里的筷子停了一下。
他父亲坐在旁边,正跟同僚说话,没有注意到他。
宴席散了之后,冯友德在回去的轿子里一直没说话,脑子里反复过的都是那个伶人低头拨弦的样子。
第二天他跟府里的管事打听了一下,知道那个伶人姓周,在城里的“梨香班”唱戏。
他让管事替他买了一盒点心,托人送到梨香班去。
点心送出去之后,管事回来跟他说:“周先生收了,让小的替他谢谢公子。周先生还说,公子要是爱听戏,下回梨香班在城东搭台,给公子留个好位置。”
冯友德点了点头:“知道了。”
他母亲后来问过他:“你怎么最近老往戏班子跑?”
冯友德说:“听戏。梨香班的周先生唱得好。”
他母亲没多想,只说:“别耽误读书就行。”
冯友德说:“不耽误。”
十四岁之后,他慢慢发现自己对同龄的姑娘提不起什么兴趣。
隔壁家的小姐模样生得周正,家里人也常开玩笑说将来给他做媳妇,但他每次见了面只点头打个招呼,没有多余的话。
反倒是对府里几个年轻的幕僚和外面认识的少年,他会多看几眼。
这种感觉他不敢跟任何人说,只能藏在心里。
他父亲最恨这种事,有一回在饭桌上说起济南城里一个富户养小倌的事,他父亲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说了一句:“不知廉耻。”
冯友德跟着拍了一下桌子,说:“就是。”
他父亲看了他一眼,他端起碗来扒饭,没再说话。
十六岁那年,他父亲送他去京城读书,住在一位同乡的旧宅里。
同乡是父亲的老友,姓赵,在国子监当一名小官,平日不太管他。
冯友德在京里读了一年多的书,成绩不算差,但也没有出挑的地方。
他每天早上起来读经,午后写文章,傍晚在院子里走一走。
日子过得规律,但他心里始终有一件事搁着,搁得他睡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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