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的人——
只有他知道那个公墓的存在。因为那座衣冠冢是他自己立的。在一百年前。在他还叫张泊宁的时候。
陆时宴猛地刹住了脚步。
他站在楼梯拐角处,手机屏幕的光照着他惨白的脸。他的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在翻转——记忆的碎片像拼图一样在重组,虽然还缺了很多块,但边缘的轮廓已经越来越清晰了。
他看到了。
看到了一百年前的自己。看到了那个雨夜。看到了自己跪在泥土里,双手插入地底,任由虚空灾劫穿过身体。看到了自己最后回头望向老宅的方向,看着窗户里那盏煤油灯,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看到了自己死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
他给自己立了一座衣冠冢。
在西郊的公墓里。没有名字,没有日期,没有墓志铭。只有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埋在一个普普通通的位置。他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他知道,天道会把所有关于他的记录都抹掉,包括这座坟。它迟早会变成一座无名空坟,被野草覆盖,被岁月遗忘。
但他还是立了。
因为他想——万一呢?万一有人记得他呢?万一有人来找他呢?总要有一个地方,让那个人知道……他曾经存在过。
那个“万一“,等了一百年。
终于等到了。
陆时宴的眼泪砸在楼梯扶手上。他抹了一把脸,继续往下跑。
车开出城区的时候,天边泛起了鱼肚白。秋雨停了,云层裂开一道缝隙,晨光从缝隙中漏下来,照在湿漉漉的马路上。
他开得很快。仪表盘上的指针在红色,区域颤抖。窗外的景物飞速倒退,像是一百年在倒放。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赶得上。
他只知道——如果赶不上,他就会再一次失去她。就像一百年前失去薇尔莉特一样。就像他这辈子一直在失去所有人一样。
他不能再输了。
这一次,他不能再输了。
*
西郊无名公墓。清晨六点十二分。
公墓很大,很旧。墓碑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像一片石头森林。大部分碑面都已经风化,上面的字迹模糊不清。杂草从缝隙中钻出来,长得比花圈还高。
B区在最深处。这里的墓碑更旧,更矮,更不起眼。大多数连名字都没有,只有简单的“先考““先妣“之类的字样。
17排4号。
那块碑比周围的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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